该案涉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在这一点上,值得注意的是,获得多个司法或非司法论坛的渠道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个案方面,欧洲人权法院一直很宽松,允许审理看似类似的案件(Folgerø and Others v. Norway,涉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另见Neftyanaya Kompaniya Yukos v. Russia, § 520ff,涉及各种仲裁程序,Mammadov v. Azerbaijan, § 103ff ,涉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它拒绝审查在法院审理Peraldi v. France(dec.)一案之日已就案件实质作出的先前裁决,。法院还考虑了申请人是否滥用申请权,隐瞒了使用另一个国际论坛的意图,本案中即国际劳工组织结社自由委员会(全国铁道、海事和运输工人工会诉英国§48)。
从形式上看,《欧洲人权公约》第 35 条第 2 款(b)项的基本规则仅适用 馬其頓 Whatsapp 號碼數據 于个案,不适用于国家间申请。相反,《欧洲人权公约》第 55 条规定:
缔约各方同意,除非另有特别协议,否则,它们将不利用彼此之间有效的条约、公约或声明,将因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而引起的争端以诉诸本公约规定以外的其他方式解决。
《欧洲人权公约》第 55 条的起草历史表明,该条款涉及国际法院解决争端的可能性。1957年《欧洲和平解决冲突公约》是一项赋予国际法院《国际法院规约》第 36 条第 1 款所指管辖权的协议,该公约第 28 条第 2 款明确规定:“本公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 1950 年 11 月 4 日签署的欧洲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及其 1952 年 3 月 20 日签署的议定书的规定的适用。”
在塞浦路斯诉土耳其的诉讼中,土耳其援引《欧洲人权公约》第 55 条(当时为《欧洲人权公约》第 62 条),声称联合国失踪人员委员会将剥夺该委员会的管辖权,但未成功(第 208 段)。
2008 年武装冲突后,欧洲人权法院在格鲁吉亚诉俄罗斯 案中一直保持尊重,但并未正式援引《欧洲人权公约》第 55 条。国际法院基于《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平行诉讼于 2011 年以缺乏管辖权的裁定而告终。随后,斯特拉斯堡法院裁定该国家间申请可受理(第 79 条,不参考《欧洲人权公约》第 55 条),尚未就实质问题作出判决。
法院建议,在国家间案件中,它应“保持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并尽可能避免侵犯其他国际机构的管辖权”(第 27 段),但没有提到《公约》第 5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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